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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月2日讯上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江苏齐晖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晖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3月3日依法受理了齐晖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3年7月27日,齐晖医药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齐晖医药股份字〔2023〕第9号)和《关于撤回江苏齐晖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华泰联合字〔2023〕230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齐晖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齐晖医药主要从事兽药化学原料药及相关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盐酸左旋咪唑、阿苯达唑、氯氰碘柳胺钠、甲苯咪唑、盐酸四咪唑、左旋碱等,基本涵盖了兽药抗寄生虫原料药中抗线虫药、抗绦虫药、抗吸虫药、抗球虫药等主要类别。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刘祥宜、朱建民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1.39%和10.69%股权,并分别通过所控制的创腾投资和瑞邦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3.13%股权和10.73%股权,二人以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55.94%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刘祥宜担任公司董事长、朱建民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齐晖医药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不低于25%,原拟募集资金69,730.00万元,计划用于动保原料药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齐晖医药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孟超、黄飞。